关于推荐2024年度“伯藜之星”候选人的函(苏陶助字〔2024〕第10号)
发布时间 :2024-03-11

各项目合作院校:

为践行我会“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的宗旨,充分展现陶学子青春风采,树立陶学子榜样,激励广大陶学子自立自强、奋发进取,引导更多的陶学子向身边榜样学习,我会决定继续在项目合作院校陶学子中开展2024年“伯藜之星”推选活动。“伯藜之星”推选依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推选办法》(下称《推选办法》,详情见附件)执行,现将推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伯藜之星”推选范围为我会项目合作院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陶学子,推选时间为每年3-5月(替换陶学子当年不得参选)。参选陶学子在校四年期间个人仅可获得一次褒奖机会,不能重复获得。

二、推选条件

参选陶学子需在推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平时积极参与“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符合《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关于陶学子的相关要求,详见《推选办法》。

三、推选方式

初选采用学生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初选名单,再由学校根据推选要求,参考陶学子日常表现,按每个奖项不超过1人的标准向我会推荐(具体流程、形式由学校自行制订),最终由我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四、推选流程

1.宣传阶段:3月11日发布推选通知,各项目合作院校进行宣传,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陶学子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初选阶段:4月11日前,项目合作院校完成初选,并将推荐候选人材料寄送我会;

3.终选阶段:4月11日—5月初,我会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项目合作院校报送的候选人进行推选,最终推选出2024年度“伯藜之星”。

五、推选材料要求

(一)“励学之星”

1.参选“励学之星”的陶学子需提供上一自然年两个学期成绩作为重要推选依据,并分别提供两学期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中的排名名次;

2.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申报时:推选条件中的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特指因学习成绩优异而受到的表彰,需提供相关获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3.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申报时:科研成果是指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上的学术类论文或报告,需提供相应知网、万方、维普等检索截图,或刊物封页、目录页和文章页扫描件或照片;发明专利者需提交专利号电子版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4.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申报时:学术竞赛主要指学业类竞赛,且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比赛项目,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5.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4项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如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

(二)“励志之星”

1.参选“励志之星”的陶学子需要提供上一自然年两个学期成绩作为推选依据,并分别提供两学期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中的排名名次;

2.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1项申报时:需提供相应事迹材料及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

3.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应事迹材料及学校勤工助学部门推荐意见;

4.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应事迹材料及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

5.如“励志之星”申请者事迹受到媒体报道,将会在评比时酌情给予加分,申报时需附媒体报道截图、链接地址或其他证明材料;

6.“励志之星”的推选秉承自愿报名和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推荐前建议征求陶学子本人意愿。

(三)“励行之星”

1.参选“励行之星”的陶学子需提供上一自然年两个学期成绩作为参考评比依据,并分别提供两学期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中的排名名次;

2.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申报时:参加伯藜学社活动并做出积极贡献的,需提供伯藜学社指导老师或社长的推荐意见;参加学校或相关院系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需提供相应部门证明或推荐材料;

3.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申报时:需提供参加基金会或学校创业大赛相应的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4.以《推选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及团队负责人出具的说明申请陶学子在团队中作用的推荐材料(申请人为团队负责人时由带队老师或第二负责人出具推荐材料);

5.如“励行之星”申请者事迹受到媒体报道,将会在评比时酌情给予加分,申报时需附媒体报道截图、链接地址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由于申报“伯藜之星”的类别不同、加分依据不同,各人申报材料不尽相同。如未做特别说明,推选中所有的获奖情况、科研成果、比赛成绩等都指大学时期取得的成绩。

请将纸质版推选登记表及个人事迹于4月11日前寄送至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n  收件人:陈超金

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23层A单元

n  电话:13770305774

相关证明材料(推选登记表WORD版、个人事迹WORD版、荣誉证书、科研成果、推荐意见、媒体报道等)请于4月11日前提供照片、扫描件或其他电子版形式,并按照附件中的文件打包要求以学校为单位由伯藜学社指导老师发送邮件至cjchen@sptao-foundation.org。所有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纸质版。

在推选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工作人员陈超金(邮箱:cjchen@sptao-foundation.org,办公电话:025-85895966-8813,手机:13770305774)。

 

附  件: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推选办法(2023版)

附件一: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学之星)推选登记表

附件二: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志之星)推选登记表

附件三: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行之星)推选登记表

附件四:伯藜之星证明材料打包要求(压缩包)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2024年3月11日



关于推荐2024年度“伯藜之星”候选人的函(苏陶助字〔2024〕第10号).pdf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推选办法(2023版).pdf

附件一: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学之星)推选登记表.docx

附件二: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志之星)推选登记表.docx

附件三: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行之星)推选登记表.docx

附件四:伯藜之星证明材料打包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