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伯藜助学金老生年度审核和新生申请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31

各项目合作院校:

新学年来临,“伯藜助学金”老生年度审核和新生申请审核工作也即将展开。为顺利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老生年度审核工作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要求,项目合作院校应在9月份组织老生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并完成两级审核(学院、学校)相关工作。

1.老生填写《年度审核表》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我会管理系统将于9月30日24时关闭老生的登陆权限。

2.陶学子的《年度审核表》需要经过三级审核(学院、学校、基金会),其中学院审核要求有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学校审核应对照《实施细则》第四条(特别是第六款中的9项规定),审核陶学子是否符合继续受助资格,并在学校审核意见中给出是否同意继续资助的明确结论。

3.学校层面审核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建议学校布置陶学子及学院的提交时间适当提前。

4.请提醒陶学子务必在登录后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再进行【年度审核】操作。陶学子《年度审核表》应如实、完整填写,我会对于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如发现有抄袭情况将立即取消相应陶学子继续受助的资格。对于陶学子抄袭情况较多的项目合作院校,我会将考虑在今后合作中减少资助名额。

5.上学期出现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手写“不及格说明”,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的计划等。在资助中心老师审阅盖章后,由陶学子在管理系统中上传“不及格说明”电子图片(图片应保证内容清晰可读)。如果陶学子有挂科,但填写审核表时尚未组织补考的,项目合作院校可在审核中灵活安排进度,但最终审核结束提交到我会的时间不得超过9月30日。

6.我会将在9月-10月间陆续对各项目合作院校的老生《年度审核表》进行审核。如出现问题,我会将与项目合作院校沟通,并逐级退回。请各校按照流程审核后再按照程序逐级提交,供我会终审。

7.老生年度审核待我会全部通过终审后,项目合作院校需报送所有老生的《年度审核表》纸质稿(加盖相应学院及学校(学工处)公章)。待我会新生审核结束后,请各项目合作院校连同《XX学校陶学子花名册》(排序与纸质稿一致)、《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陶学子新生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并寄送我会存档。


二、关于新生申请审核工作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要求,项目合作院校在新生入学后即可开展“伯藜助学金”宣讲、评选等工作。

1.我会于9月1日起针对新生申请开放管理系统,各项目合作院校提交新生申请材料的截止期为11月15日,11月15日24时我会将准时关闭管理系统。请各项目合作院校注意时间节点,做好“伯藜助学金”宣传工作(可引导伯藜学社开展志愿服务帮助引导新生进行“伯藜助学金”申请、填写管理系统;学校应根据国家或省资助部门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公示等方式进行选拔),最终经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报我会审核。

2.请提醒新生务必在登录后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再进行【申请伯藜助学金】操作。个人信息维护未完成就进行申请操作,可能会造成申请表信息不全,最终导致无法通过审核。

3.请各项目合作院校提醒申请“伯藜助学金”的同学如实、全面、认真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我会对于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的现象,我会将直接不通过审核并取消当事人的申请资格,由项目合作院校补选新的申请者。对于陶学子抄袭情况较多的项目合作院校,我会将考虑在今后合作中减少资助名额。

4.各项目合作院校在围绕基金会宗旨的基础上可灵活探索“伯藜助学金”的选拔方式,最终选拔出“贫困”“有志”“来自农村地区”的优秀大学生(请务必排除来自城市、高校民办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办学等不符合“伯藜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学生)。

5.在审核中,请提醒新生务必上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辅助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表》《扶贫手册》,随通知书寄发《伯藜助学金申请表》等,如有的请尽可能一并上传以方便审核,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应保证内容清晰可读。

6.根据《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第五款要求,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如果一个家庭中曾有过或正在有其他兄弟姐妹接受“伯藜助学金”资助,我会将不再接受同一家庭中其他学生的申请(2015年9月前存在同一家庭中资助了两人的,如家庭经济情况等符合资助条件可继续资助至其毕业)。希望各项目合作院校在宣传时向申请者做出明确说明。

7.我会在收到各项目合作院校提交的申请数据后,会对“伯藜助学金”的申请表进行终审,并在审核过程中保持与各校资助中心老师的沟通。我会全部审核通过后,请项目合作院校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款相关要求,在我会通报审核通过后一周内将相关纸质材料寄送至我会(包括《XX学校陶学子花名册》《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陶学子新生申请》(排序与名册一致))。

8.我会在收到纸质材料后即安排拨付“伯藜助学金”及伯藜学社活动经费到各项目合作院校的指定账户。请各项目合作院校在收到资助款项的3个工作日内开具捐赠发票并寄送至我会,并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五款要求及时将“伯藜助学金”拨付给受助陶学子。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各项目合作院校的院系设置如有调整(如新增、更名)或陶学子有跨院系转专业等情况的,请提前联系韦巍老师,我会将根据学校提供的情况在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相关调整,以免影响后期审核。

2.“伯藜助学金”的核心在于是“助学金”,我会希望把助学金给予那些来自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子,同时通过伯藜学社给这些同学提供一些成长的平台和机会。我们强调的是贫困基础上的“有志”,贫困与有志互不矛盾,恳请各项目合作院校在实施过程中坚持这些原则。

3.为方便各位老师审核,我会今年对管理系统中的年度审核表和申请表中做了部分修订,新增了手机及电脑使用情况的内容申报。同时,我会设法采集并整理了全国各省区最低工资标准线,供各项目合作院校审核时参考(详见附件5)。

4.在“伯藜助学金”老生年度审核与新生申请过程中,各位老师如有问题,可咨询我会相关分管老师。有关“伯藜助学金”的问题,亦可咨询江君老师;有关管理系统的相关问题,可咨询韦巍老师。各项目合作院校老师也可通过“陶欣伯项目合作院校交流群”进行讨论。


江君,025-85895966-8812,139-5182-8958,jjiang@sptao-foundation.org。

韦巍,025-85895966-8811,158-9588-5309,wwei@sptao-foundation.org。

感谢各位领导及老师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2018伯藜助学金老生年度审核和新生申请审核的通知(苏陶助字〔2018〕第035号).pdf

附件1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2018年09月.docx

附件2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2018年09月(如有需要请联系基金会获取)

附件3 XXX学校关于2018-2019年度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docx

附件4 XXX学校陶学子花名册(模版).xls

附件5 全国各省区最低工资标准(如有需要请联系基金会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