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19-10-29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我会”)是由新加坡著名实业家、江苏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陶欣伯先生于2006年9月在其故乡——南京创办的一家非宗教性、非政治性的非公募基金会。陶欣伯、刘光藜夫妇为我会的捐赠人,所设立的助学金项目称为“伯藜助学金”,“伯藜助学金”获得者统称为“陶学子”。自创办以来,我会先后与江苏省内22所项目院校开展合作,设立了“伯藜助学金”。作为国家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会的助学宗旨与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高度契合,人才培养观与高校教育教学目标高度一致,就是要通过资助工作,达到育人目的,为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资助育人体系日臻完善,逐步形成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个人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不少爱心企业和社会贤达以“立己达人”的胸怀,热心于各类助学事业,通过不同方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我会以不同于其他基金会或爱心企业或个人资助的形式,集济困助学、赋能增识和创新创业于一体,与项目合作院校在济困助学、人才培养和创业就业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同时在深化和丰富助学内涵、努力构建“发展型助学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为不断提升我会工作的效益与效果,现就推进我会的项目管理提出以下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教育和创业是带动中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双翼。我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坚持资助江苏高校来自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为主要对象,使他们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以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方法遴选陶学子为工作原则,协助、配合各项目合作院校共同做好项目管理各项工作;以坚持组织陶学子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导向,鼓励并扶持他们回乡创业,从而为中国农村贫困地区输送有知识、有技能、有创业精神的人才。

二、基金会宗旨

我会的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重点资助以农、林、工、医、师范等学科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实际资助范围覆盖所有专业学生。

三、工作路径

通过不断加强与各项目合作院校的密切协作,以“伯藜学社”为基础平台,以提升陶学子能力为核心目标,以具体项目协调推进为基本手段,从“经济赋能、心智赋能、学业赋能、实践赋能和创业赋能”等五个维度设计项目内容,在对陶学子的教育培养工作中,注重过程和系统培养,注重能力和素质提升,逐步探索出一个独特的“发展型助学模式”,助力陶学子成人、成才、成业,共同打造协同育人的良好环境。使陶学子有勇气参加立项申报,有创意设计项目内容,有效率推进项目进程,有责任完成既定项目,形成我会独有的“社团化育人”和“项目化育人”的资助育人新模式。

四、伯藜学社

“伯藜学社”是由陶学子自发组成的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的学生社团,是落实我会项目育人的重要载体,接受各项目合作院校的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的共同指导。“伯藜学社”以“求真务实、品学兼修、创新创业、服务社会”为宗旨,开展各项“自助、互助、助人”等活动,从而实现陶学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教育目的。我会对“伯藜学社”活动给予适当经济资助,鼓励陶学子把“伯藜学社”打造成为互相交流的平台、互帮互学的平台、提升能力的平台、开展社会服务的平台和创业孵化的平台,为有梦想的陶学子搭建成长发展的舞台。

五、项目类别

以济困助学项目为基础手段,保障陶学子完成本(专)科学业;以创业导师项目为特殊支撑,引导陶学子规划创业人生;以校园文化项目为精神之魂,拓展陶学子思想道德境界;以社会实践项目为行动之源,提升陶学子综合能力素质;以创业创新项目为追求目标,播撒陶学子创业发展种子。我会在确保陶学子圆满完成学业、充分就业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扶持学业有成并有志创业的陶学子回乡创办商贸或服务型企业,支援家乡建设,为高校人才培养和大学生创业就业开辟新途径。

(一)济困助学项目

根据生源分布和区域情况,我会经考察调研后与江苏省内部分高校合作,在这些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中设立“伯藜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结合项目合作院校的招生规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确定年度资助名额。资助形式为一助四年(专科生一助三年),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同时根据项目合作院校工作支持情况、受资助学生综合表现情况等因素,对资助名额分配实行动态管理。助学项目是合作的基础,由此派生出其他项目。

(二)校园文化项目

校园文化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校园为主要空间,以育人为主要导向,以精神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等为主要内容,以校园精神、文明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群体文化。体现校园文化本质内容的是校园风气或校园精神。校园文化是学校所具有特定的精神环境和文化气氛,它包括校园建筑设计、校园景观、绿化美化这种物化形态的内容,也包括学校的传统、校风、学风、人际关系、集体舆论、心理氛围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学校成员在共同活动交往中形成的非明文规范的行为准则。健康的校园文化,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操、启迪学生心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会在陶学子中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立项,并参与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的过程,目的是使陶学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不断增强陶学子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三)社会实践项目

为增加陶学子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培养陶学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会鼓励陶学子以“伯藜学社”为载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利用寒暑假期积极开展以社会问题专题调研、伯藜支教等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将根据各项目合作院校“伯藜学社”项目申报情况,择优资助陶学子们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四)导师和创业项目

教育是消除贫困的有效途径,而创业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陶学子主要来自农村经济困难家庭,按照“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的宗旨,我会坚持组织策划各类项目活动助力陶学子创新创业,包括伯藜讲堂、企业参访、伯藜创业计划大赛、伯藜创业营、伯藜创业者学院、伯藜-新加坡管理大学乡村创业课程、新中海外创业训练营及伯藜小微创业基金等。不断增强陶学子创新创业意识和经营本领,对有回乡创业意向、拥有可行创业项目的陶学子,协助筹措创业资金,督导扶持他们开展创业活动,从而为缩小中国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陶欣伯先生于1999年设立了陶欣伯教育基金会,其宗旨是为中国培养企业家人才。该基金会资助被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和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录取的中国学生完成工商硕士学位的学习,鼓励他们学成回国服务,该项奖学金的获得者统称之为“陶学者”。

我会结合“陶学者”的资源优势,发动有公益心的杰出社会人士,把品学兼优、有志创业的陶学子与上述志愿导师结成一对一的师徒关系,导师通过与陶学子的互动,将有关学业发展、职业规划、企业发展、创业经验和思维等相关知识传授给陶学子,帮助陶学子尽快适应并规划好大学生活,帮助培养并提高陶学子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形成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

六、目标任务

作为对项目合作院校资助体系的补充,我会的资助目标是:在江苏省内普通高校资助规模每年4,500人左右。我会希望通过与项目合作院校的密切配合,借助各校学生工作部门(学生资助中心)、辅导员、伯藜学社指导老师的力量,依托各院校“伯藜学社”自发开展各种活动,不断提高陶学子自身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必备能力,努力促成所有陶学子圆满完成学业;提高陶学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成长、自我发展”目标;最终将陶学子培养成“有本真、有本事、有本领”的有用之才。

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我会在各项目合作院校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将认真组织陶学子开展符合人才培养规律、有利于提高能力、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争取能够在各项目合作院校的陶学子中培育、扶持部分愿意回乡创办商贸和服务型企业、支援家乡建设的创业人才。

七、方法步骤

我会把“伯藜助学金”这个助学项目作为资助工作的总项目切入点,围绕提高陶学子综合能力和素质,从“经济赋能、心智赋能、学业赋能、实践赋能、创业赋能”等五个维度确立着力点,又派生出诸多子项目,最终是为了实现育人目标。在组织开展一系列围绕资助育人的活动中,必须紧紧依靠各项目合作院校来协同完成助学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育人过程。我会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一般方法步骤如下:

(一)1-2月,联系新加坡管理大学,确定“伯藜-新加坡管理大学乡村创业课程”安排。

(二)3-6月,审核陶学子的年中小结;组织开展调研,完成与各项目合作院校的新学年合作签约仪式;召开部分陶学子和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代表座谈会,征求项目合作院校对基金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3-5月,针对二年级以上陶学子,组织开展“伯藜之星”的评选工作;开展“伯藜创业计划大赛”的初评工作;发布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通知,鼓励调研申报。

(四)3月,按照《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管理工作年度评估方案》,组织开展“伯藜助学金”管理工作年度评估,为下学年的助学规模动态管理提供参考依据;遴选并确定有创业意愿且品学兼优的陶学子,参加“伯藜-新加坡管理大学乡村创业课程”。

(五)5-6月,部署“伯藜创业营”相关工作,确定学生参加一般于7月中旬举办的伯藜创业营。

(六)7月中上旬,依托相关高校的学科优势,组织部分优秀陶学子参加“伯藜创业营”或“伯藜-新加坡管理大学乡村创业课程”活动。

(七)7-8月,实施陶学子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提倡陶学子用所学专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学习内容,激发学习动力;基金会将选择一些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进行实地探访。

(八)7-8月,基金会开展家访活动,了解陶学子的家庭真实情况,近距离了解陶学子的需求,启发工作思路。

(九)9-10月,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部署“伯藜助学金”的新生评选工作和老生审核工作,开通“伯藜助学金”申报系统;举办伯藜创业计划大赛的决赛,评选出获奖项目。

(十)11-12月,向各项目合作高校核拨“伯藜助学金”款项和其他项目活动经费;与各项目合作高校新生陶学子见面交流,介绍陶欣伯先生创业历程和我会的助学宗旨和工作理念,了解新生陶学子获助感受和努力目标;与继续获助的陶学子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成长进步情况和面临的困难与想法以及“伯藜学社”开展活动情况、取得的成绩和收获。

(十一)3-5月和9月-11月,组织安排“伯藜学社”骨干领导力培训班,讲解基金会项目的理念,提升学社骨干的领导力,鼓励他们带领其他陶学子开展各类活动,提高广大陶学子的综合素质。

(十二)每学期开学组织陶学子向基金会申报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经学校、基金会审核通过后,由基金会将首付资金拨付学校用于支持活动项目开展;学期末及下一学期初组织陶学子进行结项工作,经学校、基金会审核后,由基金会将项目尾款资金拨付学校。

(十三)适时组织“伯藜讲堂”活动,邀请“陶学者”、创业导师、创业者、企业家、职业规划师等在各项目院校组织开展讲堂活动,通过讲堂为陶学子分享职场方向、创业经历,讲解创业知识,并与具有创业意向或创业实践项目的陶学子进行互动交流。

(十四)适时举办伯藜创业者学院,邀请陶学者或其他专业讲师,通过课程教学,旨在培养创业陶学子的价值观,提升创业认知,培养创业能力,同时推动伯藜创业社群的交流。

(十五)适时组织安排有创业意愿的陶学子参观访问有关企业,了解国家的创业政策和创业者的创业历程。

(十六)鼓励“伯藜学社”开展各项创业类活动,例如营销挑战赛、60秒电梯演讲赛等。

(十七)组织部分陶学子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八、各自职责

(一)我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主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确保“伯藜助学金”和其他项目管理经费的及时核拨;

2、负责与项目合作院校的工作联系,制定完善“伯藜助学金”和其他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所有“伯藜助学金”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对继续获助陶学子的跟踪考核结果的审查审核;

4、负责与陶欣伯教育基金会的联络,制定导师和创业项目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在有关高校的配合下组织实施“伯藜创业营”或“伯藜-新加坡管理大学乡村创业课程”等工作;

5、负责与项目合作院校和部门与学院领导、辅导员老师以及陶学子的座谈交流工作,收集有关建议和意见;

6、负责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网站建设、日常宣传以及各项目合作院校“伯藜助学金”年度评估报告的审查工作;

7、负责毕业陶学子见面交流会的活动开展,指导各地“陶学子校友之家”的工作。

8、负责协调各项目合作院校开展相关工作。

(二)项目合作院校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负责对申请“伯藜助学金”学生的资格审查,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审,并对评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负责所有获得“伯藜助学金”新生的填报业务培训,按照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助学金管理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写《“伯藜助学金”申请表》,确保填报准确率和合格率;

3、负责“伯藜助学金”的按时发放和管理经费的审核使用,确保各项经费不挪为他用,切实维护陶学子的正当权益;

4、负责对“创业计划大赛”策划书的初审和对参加“伯藜创业营”“伯藜-新加坡管理大学乡村创业课程”陶学子的选拔推荐工作;

5、学校、学院层面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所有陶学子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共同做好陶学子先进典型的培养挖掘工作,负责做好“伯藜之星”推荐选拔和审查工作;

6、负责指导“伯藜学社”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督促陶学子参加不少于规定时间的社团活动;

7、负责做好“伯藜助学金”年度评估总结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8、参照基金会的工作部署,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九、评估考核

为提高“伯藜助学金”项目的工作绩效,我会将根据各项目合作院校“伯藜助学金”管理工作年度评估报告、陶学子学业发展情况、“伯藜学社”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陶学子对本校工作的反馈意见、学校重视程度等因素,对各项目合作院校落实、执行“伯藜助学金”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检查,根据考核检查结果,对“伯藜助学金”项目在指标分配、合作范围等方面实施动态管理,不搞平衡照顾。具体考核检查办法另行制定。

十、工作要求

(一)充分理解项目性质。创办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设立“伯藜助学金”,重点资助江苏省内高校部分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以农、林、工、医、师范等学科为主的学生,并鼓励这些学生学业有成后积极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陶欣伯先生并没有把捐资助学当作纯粹的慈善事业,而是希望通过我会的项目模式,立足资助育人的工作,强调陶学子的能力建设,为缩小中国的城乡差别作出贡献,这也成为我会区别于其他助学基金会的明显标志。因此,希望各合作院校充分认识我会助学项目的性质,领会我会的助学宗旨和工作理念,发扬中华民族“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优良传统,为我会工作建言献策,不断创新合作方法手段,把“伯藜助学金”项目和其他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2、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好“伯藜助学金”项目,关键是要按照我会与项目合作院校签订的《资助协议书》相关条款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要选准选好资助对象。切实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有志、品学兼优”的农村籍学生列入资助对象,通过教育培养,能够做到有小志、立大志、早成才;二是要严格实行差额评选。学校要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学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差额评选,结果公示,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三是要重视“伯藜学社”作用。“伯藜学社”是我会指定必须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重视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自助、互助、助人”作用,提高陶学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努力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成长、自我发展”。四是要注重跟踪教育培养。在众多不同类别资助项目的受助学生中,陶学子有其特殊性,我会希望项目合作院校专人负责对他们的跟踪教育培养,学院辅导员要花更多精力关注他们的学业成长和个性化发展,尤其在导师和创业项目中能够发掘出一些典型,在受助陶学子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避免刻意包装,树立虚假典型。

3、要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助学只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在助学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我会将更多关注助学的质量和效果。按照陶欣伯先生的要求,我会在与项目合作院校之间要超越资助方与受助方的简单合作关系,在为国家建设需要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和部分具有创新思维与创业能力的特殊人才中,形成相互可以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关系。因此,要强化“双向培养,协同育人”理念,在对陶学子培养教育工作过程中,加强我会与合作院校之间的协同,院校学生工作部门(学生资助中心)与学院之间的协同,“伯藜学社”与其他学生社团之间的协同,显得尤为重要。只有通过校、会之间共同打造联动,才能使“伯藜助学金”项目在高校助学体系中既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又特色鲜明,起到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