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18年度“伯藜助学金”老生年度审核和新生申请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2

各项目合作院校领导、老师:

新的学年来临,“伯藜助学金”陶学子老生年度审核和新生申请审核工作也即将展开。现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给各项目合作院校,期待我们合作愉快。

一、关于陶学子老生年度审核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要求,项目学校需在9月份组织陶学子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并完成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的相关工作。

1.陶学子老生填写《年度审核表》的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基金会数据库将于9月30日24时关闭陶学子老生的登陆权限。

2.请提醒陶学子务必在登录后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再进行【年度审核】操作。

3.陶学子的《年度审核表》需要经过三级审核(学院、学校、基金会),其中学院审核要求有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学校审核应对照《实施细则》第四条(特别是第五款9条规定)审核陶学子是否符合继续受助资格,并在学校审核意见中给出明确的是否继续资助的结论意见。

4.项目合作学校审核请在9月30日前完成,建议学校布置陶学子及学院的提交时间适当提前。

5.请提醒陶学子如实、完整的填写《年度审核表》,基金会对于弄虚作假、抄袭等持“零容忍”态度,发现有抄袭的将立即取消相应陶学子继续受助资格,抄袭陶学子较多的项目合作院校基金会将考虑以后合作中减少资助名额。

6.陶学子有挂科,但填写审核表时尚未组织补考的,项目学校在审核中可灵活安排进度,但最终的审核结束提交到基金会的时间不得超过9月30日。

7.上学期有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手写“不及格说明”,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的计划等,最后需由资助中心老师审阅盖章后,由陶学子在数据库中上传“不及格说明”的图片,图片如用手机拍摄应保证清晰可读。

8.基金会将在9月及10月陆续对各项目合作院校的老生陶学子《年度审核表》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将与项目学校沟通,逐级退回后再逐级提交审核。

9.年度审核全部通过基金会审核后,项目学校最终需报送所有陶学子的《年度审核表》纸质稿(需要加盖相应学院及学校(学工处)的章)。最终待基金会新生审核结束后,连同《XX学校陶学子花名册》、《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陶学子新生申请》表一并寄送基金会存档。(《XX学校陶学子花名册》、《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模板参考附件)

二、关于陶学子新生审核的工作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要求,项目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即可开展“伯藜助学金”宣讲、评选等工作。基金会将在9月1日开放数据库供新生在线填写《申请表》,项目学校需在11月15日24时前完成所有新生“伯藜助学金”的申请数据提交。

1.基金会数据库针对新生申请的开放时间为9月1日开始,学校提交评审时间为11月15日前,11月15日24时数据库将关闭。请项目学校提前进行宣传、评比,组织评审会议,务必在11月15日前将数据提交到基金会。

2.请提醒申请人务必在登录后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再进行【申请伯藜助学金】操作。个人信息维护未完成就进行申请操作,可能造成申请表信息不全,无完通过审核。

3.请项目学校提醒“伯藜助学金”申请同学如实、全面、认真的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基金会对于弄虚作假、抄袭等持“零容忍”态度,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的现象将直接不通过审核,由项目学校补选新的申请者。对抄袭较多的项目合作院校基金会将考虑以后合作中减少资助名额。

4.项目学校在围绕基金会宗旨的基础上可灵活探索“伯藜助学金”的选拔方式,最终选拔出“贫困”、“有志”、“来自农村地区”的优秀大学生。请务必排除来自城市、本三、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办学等不符合我们资助条件的学生。

5.在审核中请提醒陶学子必须上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辅助证明材料,有随通知书寄发《伯藜助学金申请表》的希望要求一并上传。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用手机拍摄,请务必保证清晰可读。

6.基金会只资助一个家庭中的一位学生成为陶学子。如果一个家庭中曾有过或正在有其他兄弟姐妹接受“伯藜助学金”资助的,基金会将不再接受同一家庭中其他学生的申请(2015年9月前已存在同一家庭中资助了两人的,如家庭经济情况等符合资助条件可继续资助至其毕业。)希望项目学校在宣传时向申请者说明。

7.项目学校应按《“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要求,做好“伯藜助学金”宣传工作,可引导伯藜学社开展志愿服务帮助引导新生进行“伯藜助学金”申请、填写数据库;学校应开展民主评议、公示等方式进行选拔,最终经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报基金会审核。(11月15日前)

8.基金会在收到项目学校提交数据后,对“伯藜助学金”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各校资助中心联系沟通。基金会全部审核通过后,请项目学校按《“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款相关要求,一周内寄送相关纸质材料到基金会(《XX学校陶学子花名册》、《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陶学子新生申请》)

9.基金会在收到纸质材料后会安排财务将“伯藜助学金”及社团活动经费拨付到学校指定账户。学校请开据捐赠票据给基金会,并按《“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五款相关要求及时将“伯藜助学金”拨付给陶学子。

三、其他事宜

各项目学校的院系设置如有调整(如新增、更名)或陶学子有跨院系转专业等情况的,请提前联系基金会韦巍,以便进行数据库的相关调整,以免影响后期审核。

在“伯藜助学金”老生年度审核与新生申请过程中,各学校如有问题可咨询基金会联系各学校的工作人员。关于“伯藜助学金”的详细问题可咨询江君,数据库的相关问题可咨询韦巍。也欢迎各项目学校老师通过“陶欣伯项目学校交流群”进行讨论。

江君,025-85895966-8812,jjiang@sptao-foundation.org。

韦巍,025-85895966-8817,wwei@sptao-foundation.org。

感谢项目合作院校的各位领导及老师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2017年9月1日


附件1 XXX学校陶学子花名册(模版).xls

附件2 XXX学校关于2013-2014年度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docx

附件3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2016年09月.docx

附件4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2016年09月.docx(略,项目合作院校老师如有需要请向基金会工作人员邮件索取此文件)